您當前位置:勞務派遣公司 >> 新聞資訊 >> 人力資源問答 >> 職工提出辭職,公司不同意怎么辦?
人往高處走,水往低處流,這就是定率。每一年年底都是員工離職的高峰期,員工年底辭職,明年重新找工作,如果員工辭職,公司不同意該怎么辦?咱們一起看吧。
網友描述:
本人是在廣州工作的打工人,近期要到春節了,本人打算辭職提前回家過年,然后春節后再重新找工作,當本人提出辭職申請時,公司以人手緊張為由,不同意本人辭職,本人該怎么辦?
招才通有話說:
首先,員工是有單方面提出辭職的權利,不需要工廠公司批準辭職!勞動者只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用人單位,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,無需用人單位同意。
法律依據:
《勞動合同法》第三十七條: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,可以解除勞動合同。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,可以解除勞動合同。
所以,你交了離職通知之后,三十天一到直接走人就行了,如果用人單位以此為由拖欠工資或者有其他侵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,你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。
因此,員工的辭職不需要公司的批準,員工只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,正常辦理即可,一般員工在試用期前30天提出申請,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前3天提出申請就可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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